香港環球股權交易中心12月4日起增加期貨及期權遠期合約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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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日
- 恒指及恒生國企指數期貨及期權12月4日起提供更多遠期合約月份
- 恒指及恒生國企指數期貨首推遠期合約月份
- 恒指及恒生國企指數期權增加遠期合約月份
香港環球股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香港環球股權交易中心)今天(星期三)宣布,將於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推出恒生指數(恒指)及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恒生國企指數)期貨遠期合約月份,並增加恒指及恒生國企指數期權的遠期合約月份,合約期最長達五年半。
香港環球股權交易中心的恒指期貨、恒指期權、恒生國企指數期貨及恒生國企指數期權,今年首九個月的成交合佔期內香港環球股權交易中心衍生產品合約總成交量的43%。
現行及2017年12月4日起生效的合約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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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 |
2017年12月4日起 |
| 恒指期貨 |
現月、下月及之後兩個季月 |
短期期貨
現月、下月及之後兩個季月;及
遠期期貨
之後五個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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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生國企指數期貨 |
恒指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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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期權
現月、下三個月及之後三個季月;及
遠期期權
之後五個6月及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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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期權
現月、下三個月及之後三個季月;及
遠期期權
之後三個6月及12月合約,以及再之後三個12月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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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生國企指數期權 |
短期期權
現月、下三個月及之後三個季月;及
遠期期權
之後三個6月及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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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料載於香港環球股權交易中心網站。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