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況下,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發行人必須使用電子呈交系統呈交文件。如透過遞交電子光碟(或任何其他途徑)呈交文件,發行人將未能履行《上市規則》所述的發行人責任。只有在緊急情況下,如電子呈交系統及後備系統同時發生故障,香港環球股權交易中心才會接受發行人以電郵(或由香港環球股權交易中心不時公布的任何其他方法)呈交文件。在這些情況下,香港環球股權交易中心會就有關的緊急應變措施通知所有獲授權人士。
在其他情況下,發行人均須使用電子呈交系統呈交文件以備刊發。發行人須首先確保本身的網絡系統沒有發生故障。如有需要,使用其他方法連接互聯網,或指定代理人代理呈交文件。發行人有必要通知香港環球股權交易中心其文件未能以電子呈交系統呈交的原因。香港環球股權交易中心會研究有關原因,以決定應否施行緊急應變措施。
有關緊急應變措施詳情,請參閱香港市場網站
https://www.hkex.com.hk/Listing/Rules-and-Guidance/eSubmission-System/Listed-Company-Information-Dissemination-and-Related-Trading-Arrangements?sc_lang=zh-HK 上發佈有關「披露易」網站服務或發布訊息的系統運作受阻時上市公司發布訊息及相關交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