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M
概览
资料册
香港中央结算及联交所规则及程序之修订草案- 因应无纸证券市场推出(只提供英文版本)
关于《主板上市规则》的修订
无纸证券市场指引
简介会
登记机构参与者
在无纸证券市场制度下,中央结算系统将与各获核准营运无纸证券登记及过户系统的核准证券登记机构之间建立电子介面。此介面将促进参与证券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之间的转让,并支援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经由核准证券登记机构)之间的企业行动通讯。
为配合该框架,香港结算将根据其规则引入一个新的参与者类别 —— 登记机构参与者。因此,所有上市申请人及参与证券(即已纳入无纸证券市场的订明证券)的已上市发行人,均须委任已认可登记机构参与者作为其证券登记机构以参与无纸证券市场。
登记机构参与者申请资格
只有核准证券登记机构,或将成为核准证券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机构,并拟为正过渡至或已在无纸证券市场下运作的发行人提供服务者,方可申请成为香港结算的登记机构参与者。申请须符合相关先决条件,包括完成系统介面测试以证明其连接能力。有关核准证券登记机构申请状态的详情,请参阅证监会网页。
正在审理中的登记机构参与者申请
下列公司已向香港结算申请成为登记机构参与者:
所有申请目前正在审理中。
参考资料
常见问题
技术文件
拟议的《中央结算系统终端机使用者指引》 (只提供英文版本)
拟议的《投资者户口操作简介》
咨询文件及咨询总结
证券登记公司总会有限公司发布的资料
存管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