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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关于数码库有限公司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14条的规定进入除牌阶段

监管通讯
2004年6月7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通告

关于
数码库有限公司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规则》)
第9.14条的规定
进入除牌阶段

联交所拟行使其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14条的除牌权力,取消该公司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15条,联交所于2004年5月28日向该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其于六个月内向联交所提交有效的复牌建议。若该公司于2004年11月27日 (即由通知日期起计六个月届满时) 仍未能提交有效的复牌建议,联交所即拟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拟行使其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14条的除牌权力,取消数码库有限公司(「该公司」) 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该公司股份自2002年5月14日起停牌。截至本通告之日,该公司仍未有提交任何有效的复牌建议。有效的复牌建议最重要是能证明该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所有适用法例及规则,而且(若予以实施)可让该公司证明其有足够的业务运作(不论由其直接或间接进行)以及具备该公司所经营业务的管理知识,足以让该公司的证券继续于联交所上市。

鉴于该公司未有提交任何有效的复牌建议,加上该公司没有足够的业务运作让其证券可以继续上市,联交所因此拟行使其除牌权力,取消该公司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并已于2004年5月28日就此向该公司发出通知。该公司有六个月期限提交有效的复牌建议以及就该等引致联交所拟行使其除牌权力的事宜作出补救。若该公司到2004年11月27日 (即由通知日期起计六个月届满时)仍未提交有效的复牌建议,联交所即拟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若该公司终被取消上市地位,联交所将于适当时候再行发出通告。

更新日期 200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