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对鼎丰集团汽车有限公司(清盘中)(股份代号:6878)两名前董事的纪律行动
监管通讯
2026年6月16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向下列人士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1及谴责:
- 鼎丰集团汽车有限公司(清盘中,股份代号:6878)前非执行董事康富茗先生;及
- 该公司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乃科先生。
联交所就康先生及陈先生是否已履行《上市规则》下的董事职责进行调查,并向二人发出调查函及提醒函。康先生仅回复了联交所部分而非全部询问,而陈先生没有回复联交所的询问。
重要信息:
董事必须全面配合联交所调查。
不合作行为包括未对联交所部分或全部查询提供实质回应。不配合联交所调查属严重违反《上市规则》的行为,可能会招致最严重的纪律制裁。
董事须谨记,即使他们已辞任董事职务,仍有责任配合联交所调查。
|
有关纪律行动声明已载于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网站。
注:
- 董事不适合性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康先生及陈先生均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阶层职务。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