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今天(星期五)公布有关主板发行人刊发股价敏感资料公告后暂停上市证券交易的修订政策,以及为配合发行人更适时登载股价敏感资料而作出的轻微《上市规则》修订。改动后的政策及规则修订将于2008年3月10日生效。
此外,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亦于今天发表市场对其2002年3月刊发的《有关上市发行人公告发布常规修订方案的咨询文件》(《咨询文件》)的回应意见。大部分回应人士支持在交易时段内刊发发行人公告的建议。今天公布的修订有助日后若有需要时过渡至在交易时段内刊发发行人公告。
修订停牌政策
现时,发行人可在交易日上午6至9时刊发载有股价敏感资料的公告,但若属主板发行人,其证券须停牌半天(创业板发行人方面现时则没有相应的停牌规定;有关政策亦将维持不变)。由2008年3月10日起,若主板发行人在交易日上午6时至9时刊发任何公告,其上市证券毋须停牌。
此外,主板及创业板的发行人现时可在交易日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1时30分刊发初步财务业绩公告、停牌公告及若干不含股价敏感资料的公告。由2008年3月10日起,主板及创业板的发行人皆可在交易日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2时刊发任何类别公告(包括载有股价敏感资料的公告)而不用停牌。
政策的改动载于下表。
发行人将可继续在一般交易日下午4时15分至11时刊发任何公告,以及在交易日前的非营业日的下午6时至8时刊发任何公告。
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上市科主管韦思齐说:「自2007年6月实施「披露易」计划以来,现行的消息发布机制一直运作畅顺。「披露易」计划加快了发行人向投资者发布资讯的速度,有助投资者较以往更快作出投资决定。停牌政策经修订后,投资者日后透过「披露易」计划收到资讯后,亦可以提早进行交易。」
韦思齐续说:「根据我们在推出「披露易」计划前刊发的《咨询文件》的回应意见显示,大部分回应人士都期望发行人公告可在交易时段内刊发。我们亦同意,对香港投资者来说,讯息的适时发布以及进行交易的时机均可进一步改善。我们将会监察上述规则修订及停牌政策的相关改动所带来的影响,才再考虑作出进一步修订以达致上述目标。对于准许在交易时段内刊发公告的任何进一步建议,我们很可能再征询市场的意见。」
「披露易」计划
「披露易」计划已于2007年12月25日进入第二阶段(一如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2007年3月23日刊发的公告所述 (http://www.hkex.com.hk/chi/newsconsul/hkexnews/2007/070323news_c.htm))。由2007年12月25日起,已自设网站的主板上市发行人毋须再在报章上刊发通知,只要在其自设网站及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网站登载公告全文即可。(主板发行人若没有自设网站,则须在报章及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网站登载公告全文。)
根据《上市规则》,由2008年6月25日起,每名主板及创业板发行人均须自设网站供公众人士免费读取文件。
有关「披露易」计划的其他详情及规定,可浏览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网站。
《咨询文件》的回应意见
本新闻稿随附《咨询文件》的回应意见摘要,已登载在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网站的「市场咨询/咨询总结意见」一栏。
修订后的停牌政策
有关修订后的停牌政策详情,容后会登载在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易」一栏的「常问问题」「停牌」一节。
《上市规则》修订
有关本新闻稿提及的《主板上市规则》修订内容,可浏览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网站「监管架构与规则」一栏,「上市规则与指引」内的「主板《上市规则》最新修订」 (http://www.hkex.com.hk/chi/rulesreg/listrules/mbrulesup/mb_ruleupdate_c.htm)。
有关本新闻稿提及的《创业板上市规则》修订内容,可浏览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网站「监管架构与规则」一栏,「上市规则与指引」内的「创业板上市规则的修订/解释」(http://www.hkex.com.hk/chi/rulesreg/listrules/gemrulesup/gemrule_update_c.htm)。
《主板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的修订各页印刷本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