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对皇庭智家控股有限公司(前称慕容家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75)两名前任董事的纪律行动
监管通讯
2026年1月15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向下列人士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 1 及谴责:
(1) 皇庭智家控股有限公司(前称慕容家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75)(该公司)的前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邹格兵先生;及
(2) 前执行董事沈志东先生。
联交所裁定邹格兵先生及沈志东先生未有配合联交所的调查,因此违反《上市规则》。
邹先生及沈先生牵涉于联交所就该公司进行两项不同的调查当中。
在2025年1月,联交所分别对邹先生和沈先生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公开谴责,原因是他们违反了《上市规则》下的董事职责和责任,涉及在2021年10月由该公司附属公司为邹先生私人持有的公司所结欠第三方的欠款提供担保。邹先生和沈先生有配合联交所此项调查。
在有关担保的调查结束后,联交所得悉该公司董事可能违反《上市规则》其他规定的指控,并就此展开另一项调查。
作为第二项调查的一部分,联交所分别向邹先生及沈先生发出调查函及提醒函。邹先生仅回复了联交所的部分而非全部询问,并未按要求提供其最新的联络资料。沈先生未有就联交所的询问提供任何实质回应。
重要信息:
与联交所充分合作至关重要。董事必须完整并及时回应联交所的所有调查及询问。选择性或部分合作将被视为不合作行为。
董事亦必须向联交所提供最新的联络资料,以配合联交所的调查。如没有提供,亦会被视为不合作行为。
未有在联交所的调查中合作属于严重违反《上市规则》的行为,可能导致最严重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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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董事不适合性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邹先生及沈先生均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阶层职务。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