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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对云工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512)及四名董事的纪律行动

监管通讯
2026年4月14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谴责:

  1. 云工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512);
  2. 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孙涛先生
  3. 执行董事蒋燕秋先生
  4. 执行董事季黎俊先生;及
  5. 执行董事朱文涛先生

及进一步指令该公司委聘合规顾问;及上述各董事完成培训。

联交所调查发现该公司于申请上市过程中编备的招股章程及预测备忘录中所披露的资料与其当时的实际财务状况有重大出入。

其中,该公司招股章程及预测备忘录未有披露该公司当时已计划或已订立的银行贷款及资本开支,各自金额均超过1.6亿元人民币。这些交易对该公司而言属重大事项。

上述董事均知悉这些交易,但却未有就此知会该公司保荐人,亦未有确保招股章程及预测备忘录适当反映有关资料,因此违反其董事职责。

重要信息:

上市流程中提交的所有文件(包括上市申请人的招股章程及预测备忘录)中所载的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须准确完备,且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

联交所及公众投资者均依靠这些资料,就上市申请人的业务可持续性、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管理及前景,作出其认为恰当及有根据的评估。

因此,上市申请人必须在上市文件中披露所有重大资料。厘定何谓重大资料,可能需要一定程度的判断。上市申请人及其董事须咨询其保荐人。他们亦须充分采取行动协助保荐人,好让保荐人可以进行独立尽职审查,并信纳上市文件所载的相关披露事宜。   

 

有关纪律行动声明已载于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网站。

 

 

 

更新日期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