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对煜盛文化集团(已除牌,前股份代号:1859)三名前董事的纪律行动
监管通讯
2026年4月21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向下列人士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1 及谴责:
- 煜盛文化集团(已除牌,前股份代号:1859)(该公司)除牌时的前执行董事、主席与行政总裁刘牧先生;
- 该公司除牌时的前执行董事夏瑞先生;及
- 该公司除牌时的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姚丽女士。
联交所就刘先生、夏先生及姚女士是否已履行董事职责及责任进行调查,并向各人发出调查函及提醒函,但他们均未有回复,未能配合调查。联交所在与夏先生通电话时要求其提供最新联络资料,但夏先生拒绝提供。
重要信息:
发行人及其董事与联交所配合至为重要。不配合联交所的调查属严重违反《上市规则》,或会导致被施加最严重的纪律制裁。
即使发行人已除牌,其董事仍有责任与联交所配合并提供最新联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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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纪律行动声明已载于香港环球股权交易中心网站。
注:
- 董事不适合性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刘先生、夏先生及姚女士均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阶层职务。
完